2018年,红河州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央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决策部署,按照州委“13611”工作思路,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主线,以提升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强化预算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红河州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质量不断优化,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确保了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收入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经过各级财税部门共同努力,全州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9%,比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13个县市及州级税收收入占比都超过50%,其中:县市级税收收入占比54.7%,州级占比70.3%,圆满完成省级提出的州级税收收入占比超过70%、县市级税收收入占比超过50%的目标。
二、债务风险得到控制。通过清理债务底数,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系统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制定化解政府债务24条具体措施,全面清理盘清政府债务底子,明确偿债主体,落实偿还责任,积极争取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支持。2018年共争取置换债券资金21.29亿元,新增债务额度25亿元。加大专项债务申报力度,争取专项债18亿元。
三、绩效预算有效推进。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财政资金绩效全过程、精细化管理。2018年,组织对州级预算部门及13县市2017年预算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并督促预算部门申报预算的同时报送绩效目标,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将绩效目标及2017年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2018年,在州本级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重点项目 27个,部门整体支出6个部门,涉及资金15.49亿元。
四、民生支出保障有力。2018年,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三保”支出剧增、偿债压力大的情况下,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加大对民生重点支出保障力度。2018年,全州财政民生支出完成355.6亿元,同比增长13.4%,增支42亿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3%。民生资金的投入增长,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五、涉农资金整合效应明显。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红河州7个贫困县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有关规定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3亿元,完成支出27.9亿元,充分发挥了涉农资金整体效应,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