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供销合作社5部门《关于开展红河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18日至21日,由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组成的第一督导组对开远、弥勒、泸西3县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的形式,对开远市羊街乡、大庄乡,泸西县中枢镇、旧城镇,弥勒市弥阳镇、西三镇,共3个农村集市、4家食品批发门店、1家小酒坊、3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乡镇超市开展现场检查。
督导组对3县市进一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构建农村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压实责任,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二是各部门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更加规范。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村消费者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