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红河州科技局召开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杰主持。
会上,刘杰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工作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技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与10家科研院所主要领导座谈讨论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短板、痛点、难点问题。大家表示,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对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等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拥护和欢迎。但是,还存在着有的科研单位没有及时修订本部门、本单位的科研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仍然按照老办法来操作;有的经费调剂使用、仪器设备采购等仍然由相关机构管理,没有落实到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薪酬激励、人员流动还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等问题。
听取大家意见后,刘杰强调,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州科技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国资委等州级部门要形成政策落实的责任清单,对于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反映突出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要建立政策落实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广总结一批政策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加大政策的覆盖面、受益面,提升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州农业科学研究院、州农业机械研究所、州植检植保站、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州林业科学研究所、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州卫生职业学院、州民族师范学校、省甘科所、省热作所等10家科研院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