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有序做好州属涉改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工作,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协同配合,合理调配,做到人岗相适。
红河州通过下发调整隶属关系的通知、提出拟转隶人员名单、报审转隶人员名单三个步骤,规范有序地开展人员转隶工作。机构编制发生变化以及新组建的事业单位,由转入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相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报州人社局备案。更名、撤销、新组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终止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新事业单位与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做好人事档案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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