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红河州州级财政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民生政策,严格按照中央、省级相关文件规定的资助比例、资助标准以及配套比例足额列入预算。一是2019年州级年初预算安排教育支出4.17亿元,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二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上半年争取到上级教育专项资金16.54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29亿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5亿元。三是及时下达2019年上半年教育保障资金15.6亿元,惠及学生(含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65855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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