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降低社保费率的统一部署,自今年5月1日起,红河州全面实施降低社保费率新政。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工伤保险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现行费率是指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适用的费率);调整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
为确保降费减负工作顺利实施,红河州提前完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系统功能,同时,加强对各级业务经办人员培训,为推进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专业支持。此外,还利用广播、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释放政策红利,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目前,全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7792家,参保人数316586人,减轻企业负担2114万元,较4月份降低20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636家,参保人数133261人,减轻企业负担1507万元,较4月份降低29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8518家,参保人数305936,减轻企业负担15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5月份较4月份降低1087万元。通过实施降低社保费率,不仅让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提高企业和职工参保积极性,也能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