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州不断加快就业扶贫基地(车间)的创建力度,加大创新就业扶贫工作机制,在企业自主申报、县市考察推荐的基础上,新认定州级就业扶贫基地(车间)70家,累计认定102家,进一步拓宽了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渠道。
为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根据《州人社局、州扶贫办关于做好就业扶贫基地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经认定的就业扶贫基地(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可凭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向属地人社部门按1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
目前,州、县共计认定就业扶贫基地(车间)102家,通过就业扶贫基地(车间)吸纳劳动力就业人数达10989人,其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2120人,兑现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4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