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更多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义务教育阶段资助面不再局限于寄宿制困难学生,非寄宿制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学年。八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再按250元/生·学年的标准补助。
2019年1-11月,州级已下达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1762.44万元,补助的学生人数为280182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及时下达,保证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水平,切实减轻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经济压力,同时,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控辍保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