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针对红河州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要求强化促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审计揭示问题逐个逐项整改落实,提高整改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问题整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单位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排出时间表、层层分解、压实具体责任、实行对账销号,定期检查督办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难题。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促进项目和资金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督促各部门认真清理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协助部门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提高整改质量,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针对审计查出问题,要明确职责,切实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质量,防止假整改现象的发生。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于拖延、推诿、拒不整改或是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部门,进行约谈或追责问责。同时将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涉及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并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四是提高审计报告质量,树立审计权威。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工作的引领和服务意识,出具严谨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树立审计权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准确界定审计查出问题性质,切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如实报送整改结果。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将各级各部门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审计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