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州财政局、州督查考核办、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相关要求,红河州地震局组织开展2019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对照《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细则》,逐一按指标进行推敲落实,确保自评结果客观、准确。
2019年,红河州地震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了《红河州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地震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