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应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建立健全防控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州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专门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全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宣传工作,确保财政各项防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春节及延长假期期间,除安排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外,坚持局长统筹指挥,按时参加省、州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全面组织做好全州财政疫情防控工作。州、县两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于1月27日上午12点及28日全部回到履职地在岗,明确相关资金科室值守工作人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畅通疫情资金、库款调度“绿色通道”,做到资金安排拨付随叫随到,确保春节假期应急业务办理顺利推进。三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印发《红河州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下设综合协调组、支出保障组、采购管理组、信息宣传组、监督工作组、内部管理服务组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运转有序的财政应急保障机制。
二、强化统筹安排,切实做到早谋划早部署。一是及时制定或转发政策文件。自1月23日以来,先后制定印发或转发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财政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从资金保障、医疗保障、物资采购、内部防控、信息宣传、应急保障等多个方面对全州财政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二是迅速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红河州财政局局党组5次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研究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会议及最新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就全州财政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作了细致安排,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县市财政局,确保全州财政系统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构建全州财政疫情防控“一盘棋”。
三、强化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加强内部宣传。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州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力度,通过qq、微信、短信及印发通知等多形式、多渠道向全局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动态宣传全州疫情防控工作新进展、新政策、新要求、新知识等相关信息,累计发送各类微信、短信、通知3000余条(次),同时通过办公楼大厅电子屏24小时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标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水平。二是畅通宣传渠道。明确州县两级财政部门信息宣传员,及时撰写报送工作信息,切实把各地疫情防控的工作动态、取得成效及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好、宣传好,截至目前,州财政局已编辑印发疫情简报8期。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组建州县财政微信工作群,最大限度畅通上下信息渠道,不断增强州县财政工作交流的便利性,确保各项信息及时传达到位、落实到位,为切实做到全州财政疫情防控工作“一盘棋”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扩大宣传范围。全面收集整理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和防护知识,编辑印制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手册》16000册,及时分发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州财政局扶贫挂联对象一户一册,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加强与挂联群众的日常联系,对挂联群众身体健康做到常关心、对挂联群众日常防护做到常提醒。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配合单位所在社区做好网格化管理小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在小区门口设置检测点,让党旗高高飘扬,全局党员干部轮流参与防控知识宣传及小区群众健康检查工作,不断壮大工作合力。四是加强舆论引导。积极收集涉及财政工作的舆情信息,对不实信息及时进行辟谣,为全州财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履职尽责,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一是确保财政资金足额到位。于1月23日及时印发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财政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红财社发〔2020〕14号),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足额安排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力做好防控经费保障。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开通绿色拨款通道,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截止2月11日,全州已安排拨付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0188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开展疫情防控、患者医疗诊治、应急检测试剂、防治人员防护用品、消杀药品及诊疗器械卫生应急物资购置等支出。二是加强库款调度。州财政局加强资金调度,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向十三县市调度库款5.29亿元,确保各县市财政库款不低于1亿元,并督促各县市财政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调度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医疗保障。联合州医保局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红医保发〔2020〕12号),不折不扣落实应急期间特殊报销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止2月11日红河州各级医保基金专户已预拨各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210万元。四是提供采购便利。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精神,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简化了采购程序,最大限度提高防控物资采购便利性。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及时制定印发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抓好贯彻执行,对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范围、管理要求作了规定,对各级财政、卫键及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职责分工作了明确,始终突出疫情防控资金保障这一重点,始终瞄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这一方向,始终盯紧资金安全高效这一关键,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五、强化财政扶持,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协助制定实施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州级财政计划安排3.58亿元用于支持全州经济发展,2020年预算已安排3.33亿元,下一步将调整追加0.12亿元,部分需于2021年兑付的资金0.13亿元将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全力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到疫情防控与促进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其中,统筹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经费7000万元,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每2个月实现一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200万元,全力支持招商引资落地落实,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落地外资企业及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加快建设与贸易发展;安排300万元用于对进入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名单的县市及年内实现投产纳规或升规入统的食品类加工企业进行奖励,全力支持打好“绿色食品牌”;整合安排300万元对成功创建5A级景区的县市给予奖励,全力支持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累计安排1105万元对年内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进行奖励,帮扶支持13县市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全力扶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安排2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分门别类进行奖励,全力扶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提升竞争力;安排450万元对排名全州前10位的批零住餐限上企业和纳入核算的规上服务企业进行奖励,全力挖掘服务业新动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推行租金减免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发展;安排1000万元对一季度累计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且增幅同比超过15%的规上工业企业,以及对全年产值增速达8%以上的存量规上工业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全力激发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政策,并安排226万元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州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相应的创业补贴,全力加大援企增岗稳就业;设立规模为2亿元的政府产业发展基金及5000万元红河州重点领域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全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六、强化金融服务,积极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一是积极申报应急贷款。及时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沟通对接,结合国开行疫情防控应急贷款的支持范围和准入要求,及时统计梳理申报了全州疫情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资金需求47.85亿元。下一步,州财政局将高度重视,继续跟进贷款工作进度,积极配合国开行做好资金落地的相关工作,确保贷款快速及时到位。二是研究制定金融支持防疫情稳增长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红河州实际,对纳入州级重点防疫企业名单或直接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相关企业,通过实行名单制管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帮扶受困行业、实施财政贴息政策、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力度、推行重点领域贷款风险补偿、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支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优化金融服务等多项有力措施,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助力全州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七、强化日常防控,扎实筑牢内部“防火墙”。收假前,全面统计全体干部职工健康状况及假期行程,准确掌握全体干部职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应对工作;及时提醒返程干部职工做好返程途中防护工作,确保返程途中安全;于2月2日下午做好局机关及州开投集团公司办公楼统一消毒工作,及时清理环境卫生,为全体干部职工收假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保障。收假后,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把好“五关”,认真做好日常内部防护工作。即:把好“入口关”。要求干部职工及来访人员进入办公楼必须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人员进入办公楼前的体温及健康监测,对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办公楼同时按相关防控要求处置,并对应做好相应的信息记录、提醒和日报告工作;把好“防护关”。办公室必须时刻保持通风,非单人办公的人员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办公楼卫生间必须时刻保持干净整洁,洗手台必须摆放洗手液;要求干部职工上下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不允许干部职工到其他办公室相互走动,确因工作需要对接的,必须戴口罩;把好“管理关”。在疫情解除前,局机关食堂暂停营业,杜绝集体就餐;办公楼电梯暂停使用,上下班走楼梯;暂不组织召开大规模会议或集体活动;以科室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每天8:30前将科室人员的健康状况通过短信报送局服务保障组进行汇总上报;把好“人员关”。上班期间,局机关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岗,同一办公室办公人员较多的科室,将排班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办公室备案后暂时实行AB角交叉上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把好“意识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各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