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红河州市场监管局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向全州各相关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放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告知书》。明确告知各企业经营户严禁发布可能出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和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未经审查一律禁止发布;广播、电视、报刊、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发布广告,要履行好广告发布前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责任。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下发《告知书》的要求后,第一时间对药店、超市、医疗机构等企业经营户进行了发放,告诫经营户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能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并通过户外粘贴和微信群发的方式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旦发现借机炒作的情况,要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截至目前,全州共发放《告知书》1400余份,从源头防范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