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打响新冠肺炎防控战以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战。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2月7日组成食品安全保障情况抽查工作组,由罗优宝副局长带队对蒙自市、个旧市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组抽查了蒙自市红寨村民委员会农村自办宴席,官房大酒店疫情防控工作及宴席等集中用餐监管,蒙自市观音桥农产品集中交易管理和禽类市场关闭情况,蒙自市云美饮料有限公司桶装水生产和市场供应,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生产经营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主体责任及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向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经验者宣传了《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的通告》和《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质量管控,严把食品生产原料、出厂检验关,严格执行食品销售进货查验制度,保证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是坚决停止活禽交易,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对原来活禽交易区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禽。三是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坚决落实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各项规定和措施;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存储、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四是暂停城乡集体聚餐,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暂停为城乡集体聚餐提供服务,包括婚丧嫁娶等集中聚餐、聚会和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等活动。五是全面落实健康管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农贸市场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晨检工作并记录,对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落实好新录员工的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做好员工自身防护工作。
经检查,市场监督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食品安全工作;各生产和销售主体均积极采取各种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生产和经营有序开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