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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财政局多措并举做好春节收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04 信息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当前正面临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多措并举、联防联控,扎实做好收假前后局机关及州级国有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收假前后防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2月2日下午,局党组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分别传达学习贯彻1月30日全省第二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调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月1日全省防疫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全州防疫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云财办﹝2020﹞7号)精神,就全州财政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资金保障及州财政局和州级国有企业春节收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布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各班子成员要及时梳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中央和省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的相关文件,带领相关科室全面研究吃透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强与州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为全州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同时,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州级国有企业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联防联控,全面做好收假后内部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确保内部稳定。

  及时采取行动,认真做好收假前的各项防控工作。收假前,全面统计局机关及州级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健康状况,进一步排查统计干部职工假期间是否到过湖北、是否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等相关情况,准确掌握全体干部职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应做好应对工作。及时提醒返程干部职工做好返程途中防护工作,确保返程途中安全。于2月2日下午做好局机关及州开投集团公司办公楼统一消毒工作,及时清理环境卫生,为全体干部职工收假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保障。

  加强日常防护,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收假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号)要求,认真做好日常内部防护工作。一是把好“入口关”。要求干部职工及来访人员进入办公楼必须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人员进入办公楼前的体温及健康监测,对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办公楼同时按相关防控要求处置,并对应做好相应的信息记录、提醒和日报告工作。二是把好“防护关”。办公室必须时刻保持通风,非单人办公的人员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办公楼卫生间必须时刻保持干净整洁,洗手台必须摆放洗手液;要求干部职工上下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不允许干部职工到其他办公室相互走动,确因工作需要对接的,必须戴口罩。三是把好“管理关”。在疫情解除前,局机关食堂暂停营业,杜绝集体就餐;办公楼电梯暂停使用,上下班走楼梯;暂不组织召开大规模会议或集体活动;以科室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每天8:30前将科室人员的健康状况通过短信报送局服务保障组进行汇总上报。四是把好“人员关”。上班期间,局机关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岗,同一办公室办公人员较多的科室,将排班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办公室备案后暂时实行AB角交叉上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五是把好“意识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各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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