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督查组,于1月29日至2月1日到各县市进行了督查。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抗病毒药品、口罩、体温计等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采购、运输、储存、养护、销售和使用,不得因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紧缺哄抬物价;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要求执法人员和企业员工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自身防护工作。
督查期间,共对7户药品批发企业、21户药品零售企业、3户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