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财政局“六个强化”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1-31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相关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六个强化”,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全体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州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专门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宣传工作,确保我州财政各项防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早谋划早部署,自1月23日以来,先后制定印发或转发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财政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从资金保障、医疗保障、物资采购、内部防控、信息宣传、应急保障等多个方面对全州财政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分别于1月27日、30日召开了红河州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研究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会议及指示精神,并就全州财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了细致安排。

  强化舆论引导。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州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力度,通过qq、微信、短信及印发通知等多形式、多渠道向全局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动态宣传全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进展情况、防护知识等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水平。同时,积极收集涉及财政工作的舆情信息,对不实信息及时进行辟谣,为全州财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动态监控。要求全州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排查掌握外出干部职工情况,及时逐级报告相关信息,对紧急情况、重大问题线索、重要舆情等在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对州级财政干部职工是否停留、途经武汉疫区及是否接触武汉返乡人员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密切监控和准确掌握财政干部假期动向,不断织密财政内部疫情防控网,确保财政系统内部安全稳定。

  强化资金保障。与州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实施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经费等政策。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开通绿色拨款通道,确保了各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位,同时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库款保障力度,优先调度防疫资金,确保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切实为疫情防控采购工作提供便利。截止1月31日,全州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8902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开展疫情防控、患者医疗诊治、应急检测试剂、防治人员防护用品、消杀药品及诊疗器械卫生应急物资购置等支出;各级社保基金专户已预拨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资金1950万元,不折不扣落实应急期间特殊报销政策。

  强化值班应守。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除安排春节及延长假期值班人员外,坚持局长亲自值守,按时参加省、州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全面组织做好全州财政疫情防控工作。州、县两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于1月27日上午12点及28日全部回到履职地在岗待命,明确相关资金科室值守工作人员,做到资金安排拨付随叫随到,确保春节假期应急业务办理顺利推进。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