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红河州为困难群体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930.69万元,切实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2020年以来,红河州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服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为每年100元/人。目前,全州应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建档立卡人数51589人,州、县市两级代缴资金515.89万元;应代缴低保特困人数41480人,州、县市两级代缴资金414.80万元,实现100%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