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政发〔2020〕4号减免房租政策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切实落实到位,红河州财政局印发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认真贯彻落实云政发〔2020〕4号减免房租政策的通知》(红财资发〔2020〕13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免租5个月”的政策措施。
截至目前,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经营性房产出租面积2379845.75㎡,平均月租金2126.09万元;减免涉及面积1300720.49㎡,房产出租减免率54.66%,预计减免实现金额7740.53万元;已落实减免涉及面积1040567.44㎡,减免金额5567.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