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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局长王石生到绿春县督导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28 信息来源:红河州森林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6月11日至12日,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石生带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益衡及刑侦、法制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到绿春县调研督导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督导组先后前往县林草局、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县森林公安局、大黑山乡老白寨村毁林种茶现场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听取了绿春县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案件查处情况、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工作汇报后,王石生肯定了该县前期的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出4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县、乡两级的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和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做绿色发展的实践者、参与者、推动者,以“零容忍”态度和决心,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的不法行动,为云南的绿色发展提供牢固的生态屏障。二是要加强领导,依法依规处置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林草部门要协调成员单位妥善处理好存量和新增图斑,公安机关对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线索和疑似图斑排查清、移交清、打击准、林地收回到位。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法律宣讲等形式,着力解决源头预防不强的问题,深化科普教育宣传,提高茶农科学种茶意识;深化教育宣传,提升林区群众知法、懂法、遵法意识,达到警示震慑效果。四是要综合施策,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健全权责体系,厘清职责边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体系,避免交叉重复的情况发生,确保山有人守,事有人做,责有人担,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朱益衡就专项整治中的案件办理、移送、分类统计、分类处置、力量统筹、强化专项打击与整治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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