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为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及时掌握药品信息,保证药品质量,红河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度药品抽样工作。
一是明确重点种类,突出抽样针对性。按照《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云药监生〔2020〕6号)要求,州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红河州药品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州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对公众关注度高、使用范围广、临床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投诉举报较多、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新批准药品品种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开展抽检,对易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发霉变质的中药饮片进行抽检,以发现风险、控制风险、排除风险为目标,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是抓实重点环节,提高抽检靶向性。根据国家药监局和其他省份公布的药品质量公告,对公告中涉及的不合格品种进行重点抽检,如不合格频率较高、项目较集中的品种等;在药品流通环节,重点抽检不良反应报告较多、违法宣传严重、低温冷藏药品、市场流通量较大以及易变质、失效、潮解品种和群众投诉较多品种;在药品使用环节,加大对县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抽检力度,重点对正在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市场销量大、不良反应多的品种进行抽检。
三是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样实效性。自今年4月7日开展药品抽样工作以来,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出动车辆32辆次,抽样工作覆盖全州13个县市;共监督检查31家医疗机构和1家药品经营企业,完成药品抽样120批,其中,基本药物抽样60批,监督抽样60批。按照药品成分分类,其中,抽取化学药40批、中成药22批、中药饮片58批。已抽样的120批药品样品均已送至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目前样品正在检验中。下一步,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将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