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政治历史意义重大。红河州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三优先”保障机制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三优先”保障机制。
一是财力保障优先。全州财政部门努力克服财政收支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做到专项斗争经费保障水平高于上年同期。2020年一季度全州财政共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9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6万元,增长52.6%。
二是罚没款缴库优先。州财政局及时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三优先”保障机制的通知》文件,确保全州财政部门做好专项斗争服务保障工作及涉黑财物和处置收缴监管工作。
三是经费使用上优先。根据文件精神,全州财政部门加大对政法部门经费使用的指导力度,依规将公用经费、办案经费、政法转移资金等性质相近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扫黑除恶查案、办案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