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开学后学校的正常运转和疫情防控工作迅速有效开展,红河州财政局着力落实财政教育保障政策,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商,及时研究制定《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把防止疫情向学校扩散、守护师生安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前谋划,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强化经费统筹。结合全州实际,统筹安排上级教育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科学安排相关教育经费,提升学校防控能力,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三是及时下达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拨付下达资金,优先保障学校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目前,州级财政已下达教育类资金共计131,033.76万元,确保学校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及时到位。
四是加强政策跟踪。加强政策跟踪和分析研判,及时跟踪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财政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分析预判延期开学对学校学生返校、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工作的影响,努力保障学校疫情防控经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