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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四举措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

发布日期:2021-01-15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充分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兜底保障功能,绿春县民政局自2020年以来,多措并举,精细服务,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

  一是开展补贴对象精准摸底。民政、残联两部门密切配合,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残疾人证》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中的残疾人进行全面清查识别,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所、残联受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工作,以避免错报、漏报、重报等现象,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与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沟通,资源共享,按月进行核查比对,及时掌握领取补贴残疾人去世、外迁、康复等变动情况,及时核销或增补。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补贴政策、受补对象,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做好政策衔接与宣传。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和范围进行认真界定,尤其是对两项补贴与领取低保、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等关系进行认真界定。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

  四是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今年5月1日起又再次提高两项补贴标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由70元/月和40元/月提高至80元/月和70元/月;生活补贴由50元/月提高至70元/月。今年1至11月共发放347.03万元,惠及3480名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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