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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3536万元 2020-10-30 08:40

发布日期:2020-10-30 信息来源:红河州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期,个旧市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落实审计整改,及时清退云锡公司老厂分公司等65家矿山企业保证金3734万元,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3536万元。

  红河州审计局对个旧市人民政府某原市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发现,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向65家矿山企业收取的保证金一直放在专户账上没有退还,矿山企业也没有按《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审计责成个旧市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督促个旧市自然资源局按时限整改,并向州审计局上报整改方案、台账。

  个旧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要求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清零。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力量摸清、梳理全市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且停产、过期且责任主体已灭失、过期但正依法办理延续审批流程等情况,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矿山企业,及时将保证金本息退还给采矿权人。同时,督促46家续存矿山企业建立了由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和矿山企业三方同时监管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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