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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科技局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发布日期:2022-01-10 信息来源:红河州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12月30日,红河州科技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何凯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改的背景、主要内容,重点对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学习。会议指出,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颁布实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把科技创新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全州科技系统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科技进步法的贯彻实施,将科技进步贯穿于各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注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创新型红河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刘杰提出要求,一是要增强法治意识。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依照法定职责认真履职,用对用好“公权力”。三是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大力推进创新型红河建设,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实质性增长,加大科技新动能培育力度,强化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发展,推进科技合作交流不断深入,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持续营造良好科界学风,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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