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远市民政局完成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工作,共向12家养老机构及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放补贴资金169.0872万元。
运营补贴发放范围是:完成养老机构备案,并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向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按规定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从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或接受岗前培训率达到80%,服务对象年度满意率达到85%以上的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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