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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多举措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2-04-11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弥勒市采用高位推动、营造氛围、大抓项目、医养融合、多元发展等措施,推进养老服务业。

  高位推动。弥勒市委、市政府政策先行,高位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制定《弥勒市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发展格局。二是专项编制了《弥勒市“十四五”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要素,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城市格局正加速形成,太平湖、东风韵、可邑、红河水乡4个省级特色小镇已成为康养旅游新窗口。

  营造氛围。一是落实老年人健康长寿补助政策,及时按照政策标准发放80—99周岁老年人健康长寿补助50元∕人·月,百岁老人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二是落实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补助,凡属弥勒市户籍65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乘坐城市公交车补助金60元。三是落实涉老保险政策,化解养老机构经营风险。2021年参加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共4所309人。四是每年组织开展“九九敬老节”慰问,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带队开展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活动,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大抓项目。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个,床位1003张。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引入社会力量建设等方式,实现政府与公司共赢的局面。同时,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40个,初步形成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全覆盖。

  医养融合。分别采用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或卫生院,医疗机构举办养老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初步形成“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的共同体、“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的协作体模式。有的还在机构内拓展延伸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主动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康复服务。

  多元发展。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000万元、养老债券资金7000万元。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老年幸福食堂”等为切入点,加快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切实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目前,有1家“老年人幸福食堂”投入使用;80户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困难家庭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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