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210152-2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5-17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相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实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21号)要求,为做实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云人社通〔2019〕21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实现劳动力稳定增收的重要途径和来源,各县市要切实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指导乡镇、村扎实有效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三摸清”工作,即贫困劳动力就业地点清、就业单位清、联系方式清。各县市人社、扶贫部门收到文件后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把“三摸清”工作作为当前就业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全面摸排调查。各县市要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劳动力数据分乡镇、村委会梳理出来,并形成进村入户摸排调查核实人员名册,在此基础上,要统筹整合力量,充分发挥人社、扶贫部门、乡镇人社、扶贫工作人员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作用,组建若干工作组,逐户走访、逐人核实,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并认真填写《红河州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三摸清”情况登记表》,“三摸清”各项要素内容不得空缺。各县市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充实表格印发乡镇抓好落实。
三、认真审核完善。各县市认真摸排核实确认后,要按照省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对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更新、维护,确保在2月底前3个系统数据在县级层面实现闭合。同时,以县市为单位于3月8日前将汇总的《红河州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三摸清”情况登记表》,以电子表格形式分别报州人社局、州扶贫办指定邮箱。
州人社局联系人及电话:张睿芸3746316 ;邮箱:276637994@qq.com。
州扶贫办联系人及电话:曾金荣3795885;邮箱:hhzfpjdlk@163.com。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