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项目
- 索引号: hhznyncj/2026-000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6〕62号)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红财农发〔2026〕62号
资金来源: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
资金类型及金额:总计79570万元,其中:开发式帮扶任务7362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042万元,以工代赈任务667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121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16万元;分县市:个旧市3290万元、开远市1820万元、蒙自市4341万元、建水县2597万元、石屏县2987万元、弥勒市3210万元、泸西县4206万元、屏边县7942万元、河口县2997万元、金平县7478万元、元阳县13058万元、红河县11849万元、绿春县13795万元。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3731694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附件【附件2.红河州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红财农发〔2026〕6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