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红河州委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主任赵瑞君主持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总结去年以来工作,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指出,2020年以来,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红河建设,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立法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法治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全社会“大普法”格局初步构建,为全州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在下步工作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州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加快推动更高水平法治红河建设,为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红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大力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监督和保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红河。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州取得更大实效。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州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持续提高党委依法决策能力,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全面依法治州保持正确方向、取得更大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法治红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红河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州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