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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一把标尺量到底多点发力促攻坚

发布日期:2017-08-30 信息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7年以来,我州健全行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始终坚持“两不愁、三保障”一把标尺量到底,多点发力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民有所业方面。通过“菜单式”管理户均补助3000—5000元产业扶持资金,引导其将产业扶持资金量化为合作社股金参与生产分红。培育农业龙头企业33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600个、家庭农场2380个,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安排25.18万亩新增退耕还林任务到贫困县,覆盖贫困人口5.7万人;累计选聘生态护林员3011人,其中贫困户2443人,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10000元。推进“两线合一”,向19.8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低保金每人每月160元;2017年6月起,全州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700元提高到3180元,其中石屏、泸西2县提高到3250元。

  住有所居方面。全州计划实施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3252人,目前实际实施43625人,集中安置点229个。聚焦“四类重点对象”,切实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2017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31720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23677户。

  学有所教方面。压实“控辍保学”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专项信息库。对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除学费教育;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到普通高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实行每人每年300元、1800—2050元、2000—2500元、3000—5000元的各类补助资金,其中困难大学生每生每年可申请8000元的助学贷款,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病有所医方面。开展因病致贫筛查,建立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管理数据库,并向因病致贫人员发放健康扶贫服务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两提高、一降低、一取消”倾斜政策,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门诊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全额支付。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参保率达96.6%。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要求,将9类15种重大疾病列为年度集中救治疾病,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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