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教育局印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全州301所各级各类学校围绕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指标体系和“九有”标准(有组织机构,有经费保障,有师资保障,有阵地建设,有活动载体,有典型示范,有权益保障,有文化内涵,有特色亮点),切实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与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相结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学校党的建设、校园文化、常规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全州教育系统创建工作按时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