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动员会在蒙自召开。州委书记姚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动员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个认同”观念,强化措施落实,形成创建合力,努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州政协主席聂明出席会议。省民宗委副主任陆永耀到会指导。
姚国华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我州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要求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实施“13611”工作思路、推进红河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增进全州各族群众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为切实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姚国华进一步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一要提高站位,坚定信心抓创建。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正确方向和时代要求,认真审视我州创建工作的优势和短板。二要对标对表,咬定目标,全面推进抓创建。坚定“八个坚持”的政治方向,增强民族工作意识,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毫不动摇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培育产业为抓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城乡居民医疗卫生健康工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牢牢掌握民族工作舆论主导权和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抓好民族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着力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方针,全力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典型示范,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标杆,构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对标创建考核体系抓落实。三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压实责任抓创建。把示范州创建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机制,高位高效推进,强化组织领导、督察问效、统筹协调、宣传总结,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罗萍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做到提高站位、靠实责任,大胆创新、勇辟新路,优化协同、形成合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副州长李成武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部署。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国安局、蒙自经开区管委会、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部分州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州级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