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州长罗萍主持召开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红河州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府规章制定、安全生产等工作和事项。
会议指出,我州自2015年被批准成为全国第二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部署要求,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州实际和特点,继续大胆探索、强力推进,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和路径,确保试点工作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要求,要落实落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紧紧围绕六大重点产业,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政策支持,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推动我州民营经济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会议要求,要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进一步对《红河州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草案)》进行细化、完善,通过《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规范州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升我州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了2017年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2018年工作安排,审议了《红河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强调,时值年末岁尾,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好。要全力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程,着力提升全州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