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红河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第二场发布。自全面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以来,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红河中心支行在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及金融扶贫工作方面,凝聚起强大合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奔向美好生活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扶贫资金保障工作中,红河州财政部门着力抓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保障、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着力抓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就业扶贫等重点领域资金投入,着力抓实脱贫摘帽奖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及扶贫资金监管。2016年以来,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95.46亿元,其中,中央和省、州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32.15亿元,扶贫贷款、社会捐赠、县乡级投入等其他扶贫资金63.31亿元。
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是生活在大山深处贫困地区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州委、州政府的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国家下达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任务75806人。红河州坚持组织推动,健全机制,确保群众“搬得出”;坚持破解难题,精准施策,确保群众“稳得住”;坚持发展产业,稳定就业,确保群众“能致富”;坚持利民惠民,群众至上,确保群众“融进去”;坚持党建引领,建立组织,确保群众“有归属”;坚持社会管理,革除陋习,确保群众“展文明”。目前,全州实施集中安置点377个已全部竣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153户75806人已全部搬迁入住;拆除旧房17153套,拆除面积2160.59亩,复垦复绿2663.39亩;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拆旧奖励、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43.78亿元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易地扶贫搬迁一批的“两不愁三保障”已基本解决。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自脱贫攻坚以来,全州人社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劳动力的技能培训等就业帮扶,促进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就业,特别是今年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全州就业扶贫工作的影响,确保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实现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效。截至7月3日,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35.66万人,转移就业率达68.18%,省外就业10.58万人。
金融扶贫信贷是发展产业带动脱贫的活水之源。2015年以来,全州金融机构精准谋划,复制推广金融精准扶贫实践中形成的工作经验,精准施策,发挥各类政策的叠加效应,精准滴灌、精准扶持,发挥产业扶贫的带动效应,与财政、扶贫等部门协调联动,推动了各类政策“组合拳”叠加效应的显现。截至6月末,全州5个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168.03亿元;红河州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96.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