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人名录及简介
- 索引号: 20240913-205325-16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3
- 时效性: 有效
铓鼓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李科
李科,男,哈尼族,1971年生,初中文化,农民,建水县坡头乡黄草坝村人。1983年—1985年在黄草坝小学读小学;1986年—1988年在坡头小学读小学;1989年—1991年在坡头中学读初中;1991年回家务农。李科自幼跟随父辈学习跳铓鼓舞,他表演的铓鼓舞,重心下沉,腿部不断屈伸,使整个身体上下起伏,刚中见柔、柔中见刚,沿袭保持哈尼族古老的铓鼓舞传统套路,有浓重的民族古典韵味,充分体现了哈尼族人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民族性格。多年来,他多次参加县、州、省、国家组织举办的文化、艺术展演、比赛活动,并多次获奖。
李科,1993年参加红河州少数民族舞蹈大赛;1999年参加中越边境文化旅游节;2001年参加中国北京中华鼓舞大赛;2002年参加云南省第七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开幕式;2009年参加红河州体育竞赛,云南省国际旅游节;2010年参加中国上海世博会云南活动;2012年参加国家文化部举办的“群星奖”;2015年参加红河州文化艺术节表演;2015年参加云南省第九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2016年参加红河州非遗日展演活动;2016年受聘到红河学院讲课;2017年受聘到北京舞蹈学院讲课;2019年被命名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铓鼓舞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李科在铓鼓舞的传承传习中,不断创新,却没有改变原有的韵味和内涵,而是更加优美、气氛更加热烈,浓郁的民族气息和撼人的力量令观者沉醉。受教于哈尼族传统文化的李科自幼勤奋好学,他不但熟练掌握了师傅传授的铓鼓舞套路,还在实践中有自己的创新。多年来,李科认真履行传承人职责,为建水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铓鼓舞的保护传承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