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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40913-204959-76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5-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红河州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局(农科局)、县市委宣传部、县市科协,州直有关部门,各科普基地,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函才〔2023〕65号)《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云科才发〔2023〕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3年5月20—31日
(二)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主要内容
1. 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县市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要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2. 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云南省科技厅等十二部门印发《云南省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广泛宣传《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及内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3.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积极呼吁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共同开展“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用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学风传承工作室、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云南省科普基地等阵地,不断强化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举措。
4. 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我州相关部门(单位)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同步组织开展公众科学日、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等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二、主场活动
(一)启动式
红河州科技活动周主场地点安排在个旧市。启动式将于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举行,邀请红河州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科学工作者、学生、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参观科技创新和科普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启动式由红河州科技局、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和个旧市人民政府主办。
(二)主场展览活动
主场展览设在个旧市金湖文化广场,将于5月20日举行,重点展示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意见》《实施意见》及各项科技规划、政策及人才规划、政策内容,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科普集中示范活动由红河州科技局、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和个旧市人民政府主办。
(三)配套系列活动
全州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以下活动。
1. 组织红河州选手参加全省科普讲解大赛。由州科技局组织。
2. 组织“红河州第七届科普讲解大赛”。由州科技局主办。
3. 组织红河州2023年“科技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由州科技局主办。
4. 举办红河州2023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由州委宣传部主办。
5. 组织全州的云南省科普基地、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由州科技局主办。
6. 组织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基层。组织流动科技馆,选择在我州尚未建设科技馆的边远、边疆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县或县级市,开展巡展活动,把优质科普资源送到基层。由州科协主办。
7. 组织“科学使者进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活动。动员组织科学家、科技专家、老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作为科学使者到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等,弘扬科学精神,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等。由州科技局、州科协、州教体局及各县(市)相关单位主办。
8.组织红河州2023年科技特派员出征仪式。由州科技局主办。
(四)各县市科技活动周活动
各县(市)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请各地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集中示范活动。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科研机构、高校、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州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科技活动周与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增进联动,加强宣传。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等技术开展宣传,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强化科技活动周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全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开展好有关重点活动。请各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省级科普基地于2023年5月6日前报送《2023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省级科普基地备案表》(附件1)至州科技局办公室邮箱。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请各县市科技局(农科局)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组织,形成本地区2023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并填写《2023年全州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23年6月2日前报送至州科技局邮箱。
四、主场展览及科学之夜项目征集
为充分展示我州在党的领导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突出成就和先进科技创新成果,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科技资源为民服务,州科技局决定向全州各单位征集2023年红河州科技活动周主会场展示项目。请报名参展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展示的科普互动展示项目、科技成果项目,填写《2023年红河州科技活动周主会场展示项目征集表》(附件2),并附2~3张实物照片,科普活动请附活动方案等具体介绍。于5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州科技局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州科学技术院
联系人:王英力
联系电话:3732581 3734271(传真)
邮箱:1732499602@qq.com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
(二)州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1. 州科技局办公室任维亚
电话:3720327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
2. 州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黄皓俊
电话:3730511
3.州科协科普队普莲
电话:3730381
附件:
1. 2023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省级科普基地备案表
2.2023年红河州科技活动周主会场展示项目征集表
3.2023年全州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4.2023年红河州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筹备工作方案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红河州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注:本表请于2023年于5月6日前报送州科技局办公室邮箱(此表可另附)。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政府办公楼C301室,661100。
联系人:任维亚 王英力
电话:3720327 3734271(传真)
附件2:
注:请拟参展项目单位填写,每个参展项目填写一张表,于2023年于5月6
日前报州科技局办公室(此表可另附)。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政府办公楼C301室,661100。
联系人:任维亚 王英力
电话:3720327 3734271(传真)
附件3:
注:本表请于2023年于6月10日前报送州科技局办公室邮箱(此表可另附)。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政府办公楼C301室,661100。
联系人:任维亚 王英力 电话:3720327 3734271(传真)。
附件4:
2023年红河州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筹备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旨
全州科技活动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组织群众性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通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
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09:30
(二)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组织机构
成立红河州2023年科技活动周组织委员会及组委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及组委会主任单位:红河州科学技术局、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红河州科学技术协会、个旧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红河州科学技术院、个旧市科学技术局、中共个旧市委宣传部、个旧市科学技术协会。
组委会主任:
刘 杰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 鹏 个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组委会副主任:
李 阳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
何 剑 州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组委会成员单位:红河州教体局、红河州公安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红河州应急局、红河州市场监管局、红河州林草局、红河州妇联、红河州融媒体中心、九三学社红河州委,个旧市科学技术局、中共个旧市委宣传部、个旧市卫生健康局、个旧市科学技术协会、个旧市教体局、个旧市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个旧市住建局、个旧市农业农村局、个旧市水务局、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个旧市应急局、个旧市地震局、个旧市气象局、个旧市市场监管局、个旧市林草局、个旧市工会、共青团个旧市委、个旧市妇联及各新闻媒体单位。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红河州科技局、个旧市科技局,具体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启动式
时间: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09:30
地点:个旧市金湖文化广场
1. 个旧市领导致辞;
2. 红河州科技局领导讲话;
3.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领导讲话;
4. 红河州领导宣布2023年全州科技活动周启动;
5. 红河州科技特派员出征仪式;
6. 参会领导触摸启动球启动2023年科技活动周;
7. 参加领导及人员参观主场科普展教。
参加人员:州级领导,组委会主任单位及成员单位领导,个旧市领导,承办单位领导,主场展教参展单位领导,科技工作者代表,青少年代表,社会各界代表,新闻媒体有关人员,群众等。
(二)主场展览活动
时间:5月20日(09:30—13:00)
地点:个旧市金湖文化广场
1. 青少年科普展教区
幼儿阶段科技活动展示——神奇大探密(个旧市机关幼儿园承办)
小学阶段科技活动展示——“废”而不废,变废为宝,展现锡文化(个旧市和平小学承办);
中学阶段科技活动展示——“听话”的家居、趣味生物实验室(个旧一中初中部承办);
高中阶段科技活动展示——电磁炮、洗涤剂的制作(个旧一中高中部承办)。
2. 青少年科创小站展教区
《第37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作品及参赛作品展示(个旧十四中承办)。
3. 工业科普展教区
10家企业参展(市科技局承办)。
4. 农业科普展教区
10家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5. 普法科普展教区
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承办)。
6. 惠民科普展教区
消防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个旧市消防大队承办);
(2)环境保护节水节能降耗知识宣传(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个旧市水务局承办);
(3)气象科普宣传(个旧市气象局承办);
(4)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知识宣传(个旧市妇联承办);
(5)地震减灾防灾科普宣传(个旧市地震局承办);
(6)医疗保健义诊(个旧市卫健局承办)。
7. 县市科普展教区
除个旧市以外,其他县市展教具有代表性的科普作品等。
8. 科普基地展教区
(1)个旧市青少年科技馆对外开放(个旧市青少年宫、个旧市机关幼儿园承办);
(2)个旧市博物馆对外开放(个旧市博物馆承办);
(3)儿童科技画展(个旧市机关幼儿园、个旧市博物馆承办)。
(三)科技活动周系列重大活动
1. 组织2023年“红河州第七届科普讲解大赛”。由州科技局主办,州科学技术院、蒙自市科技局承办。
2. 组织全州科普教育基地、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由州科技局主办,各州级科普教育基地、有关科研机构和大学承办。
3. 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基层。组织中国流动科技馆,选择在我州尚未建设科技馆的边远、边疆地区或少数民族县市,开展巡展活动,把优质科普资源送到基层。由州科协主办,州科普工作队承办。
4. 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动员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到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技安全、科学文明生活知识。由州科协、州教体局主办,各县市有关单位承办。
五、职责分工
(一)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负责科技活动周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组织协调各项活动,组织群众积极参加5月20日举办的启动式。
(二)红河州融媒体中心、个旧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科技活动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个旧市公安局负责启动仪式的交通协管、现场安全、秩序维护。
六、其他事项
(一)请州级组委会成员单位于5月15日下午17:00前报送1位出席5月20日启动式的领导至组委会办公室(州科技局,邮箱1732499602@qq.com)。
(二)参加主会场展示活动布展的单位须在5月20日9:00前布展完毕。
(三)各县市自行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并于6月2日(星期五)前向州科技局提交科技活动周专题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