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廉政建设
- 索引号: 20240913-204836-3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中医医院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医学是技术与伦理的统一,医学的科学价值是建立在为患者服务这一伦理基础上的,离开了医学的伦理价值,其科学价值便失去了根基。因此,医疗活动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医学科学自身的发展水平,而且还与患者与医务人员的权利及义务、责任享有与履行有着密切的关系。明晰医患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因此,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告知书,希望认真学习,做好宣传和告知。
1.患者享有的权利
(1)医疗权
您选择到我院就医时,有权得到与我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2)知情权
①您有权知道您所患疾病的现况,医师的初步诊断和为您制订的检查治疗计划,以及您所患疾病经治疗的预后。
②您有权知道您所患疾病的处方药物名称、治疗作用、用法、用量及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您有权在药理作用类似的多种药物中,选择自己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和既往使用过的有效药物。(但您作出类似的选择应取得医师的同意)
③您有权知道规定的医疗、护理项目及收费标准。
④您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病情及治疗方面的部分病历资料。
⑤您可以复印、复制以下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病例、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⑥医务人员在对您做一些危险性、试验性或是比较昂贵的检查、治疗,必须征得您的同意。
(3)决定权
①您有权接受或者拒绝任何检查、检验、药物或治疗方法,并承担所做决定引起的不良后果。您的意愿会受到尊重,但您需要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后方可行使此项权利。
②您有权征求其他医师的意见。您在我院接受的治疗,是由一组医务人员实施。但如果您觉得需要征求其他医师的意见,您有权向您的医师提出请求会诊的申请。
(4)隐私权
①您的隐私权、人格尊严、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会得到尊重。您的个人信仰及意愿,在不损害其他患者、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利的情况下,会受到尊重。我院也会依法保护您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您感到上述权利受到侵犯时,您可以向医务人员提出。
②医院将对您的病情资料予以保密,未经您的同意,除涉及保护国家和公共卫生利益需要外,院方不会将您的病情资料向他人透露。
(5)申诉权
我院总值班、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是处理您口头或书面作出正式投诉的部门。医院会在合理的时段内,就您投诉作出明确答复,并说明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处理措施。
2.患者应尽的义务
(1)您有准确提供医疗资料的义务。
您有义务尽自己所知提供现病史、过去史、住院史、用药史及其他有关情况的准确而完整的资料,并有义务向负责您的主管医生报告意外的病情变化。
(2)您有在医生指导下对治疗作出负责任决定的义务。
为尊重您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我院的医务人员会根据您的病情交代治疗方案,请您或您的委托人及时作出选择,并为之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
(3)您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
您有义务遵照医生为您所采取的治疗措施和检查安排执行医嘱。如果不能遵约,则要及时报告给主管医生或有关人员。
(4)您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
请您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保持清洁安静、不吸烟、减少探亲来访人员、不用违禁电器等,并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5)您有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它患者的义务。
医患之间、患者之间都应互相尊重。不应轻视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尊重他们的人格,更不能相互打骂、侮辱。
(6)您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不论您以何种方式支付医疗费,都有责任按时按数交付,或督促单位前往医院交付。
(7)您有在病愈后及时出院的义务。
我院的床位和医疗资源很紧张,只有及时周转才能保证广大患者对医疗的需求,因而您病愈后应及时出院。
(8)您有协助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义务。
我院会对部分出院患者进行跟踪随访,以观察了解治疗效果,这是医院对患者负责的表现,请您给予配合。
二、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使用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对各类捐赠物资的统一管理,促进捐赠受赠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对医院的重要作用,扩大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护捐赠人和医院的合法权益,使受赠财物合理、合规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建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暂行)》(国卫财务发〔2015〕77号)等法律法规,经我院2022年9月26日第45次院长办公会会议议事研究,特制订印发《红河州中医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红中医发〔2022〕16号),成立接受社会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接受捐赠项目档案制度和台账资料,对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方案、审核、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档案管理。每年对本年度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资金、物资情况统一纳入本年度财务报告反映。
三、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一)现场投诉
1.向当事科室、部门科主任、护士长投诉。
2.到建水县翠屏路160号红河州中医医院综合楼二楼投诉办公室投诉。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1:30,14:00—17:30。
(二)电话投诉
投诉办公室:0873—7879569
(三)信件投诉
1.邮寄到建水县临安镇翠屏路160号红河州中医医院投诉办公室,邮编:654399。
2.投入医院设置的意见建议箱。
(四)网络投诉
投诉办公室邮箱:hhzy700@163.com
四、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部署要求,我院党委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和行风建设工作,结合医院实际,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规范全院医务工作者廉洁从业执业行为。现将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院党委始终深刻把握新时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一是主体责任持续夯实。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等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医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联系党支部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扛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二是政治建设更加强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精神贯彻落实。同时,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更实。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以签订责任书为压力传导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清单,年初与各科室、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0份,将目标责任落实到科室、个人,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严从实开展述责述廉、任前廉政谈话、“两个”责任约谈、专题廉政党课、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等,强化对各科室“关键少数”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科室、支部向院党委报告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再传导、再压紧、再压实。
2.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始终坚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全力支持院纪委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正风肃纪。一是始终保持医药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2023年以来,院纪委查办医疗服务投诉9起,受理信访案件3件,查处不规范医疗行为问题9人次,违规违纪、医德医风不端行为7人次。二是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突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廉政提醒谈话、提出工作建议、诫勉等方式,督促各党支部、各科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整改存在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深刻反思个别职工酒驾、无故旷工、不合理检查收费等违纪行为暴露出来的问题,汲取近年来我州卫生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训,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三是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教育培训、廉政宣讲、警示教育等活动。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现身说法4次,节前廉政提醒6次,拓展廉政文化阵地,挖掘整理中医历史文化中的清廉事迹,建设廉政文化宣传墙11块,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3.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情况。院党委坚持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职责,全面压实院纪委的监督专责责任,督促推动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州委卫生健康工委的决策部署在医院落地落实。一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更加严格。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政班子成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用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同时,坚持同科室新提拔任职“一把手”及党支部成员开展任职谈话,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执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全年开展廉政谈话140人次,诫勉谈话15人次,提醒谈话10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努力形成“严管厚爱”的良好氛围,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突出预防教育,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三是严把重点岗位廉洁关。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开展处方点评、病人随访,畅通投诉渠道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营造和谐医患环境。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恒心,驰而不息抓作风、纠“四风”。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检查监督,克服组织生活平淡化、庸俗化现象,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运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运用网络新媒体方式,及时宣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新动态、新规定、新要求。结合医院特点,针对性加强职业道德、行业规范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持之以恒改进作风。通过聘请行风社会监督员、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投诉电话,定期收集患者意见及投诉。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回访,征求患者住院期间对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检查用药、环境卫生、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满意度和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行业作风持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廉政文化氛围不够浓厚。廉政警示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较为薄弱,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尚未形成。二是“两个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平时工作中,对业务工作安排部署的较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缺乏有效的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三是责任担当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掌握不彻底,在自觉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我的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和改进措施
1.坚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主题,不断从学习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抓落实和抓监督统一起来,严肃查处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方面问题,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见效。
2.坚持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年终考核、述责述廉、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失职追责等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深刻汲取近年来卫生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训,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3.坚持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行风建设。持续完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准确区分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形成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促进,协调发展。广泛推行谈话提醒制度,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高度重视党务、纪检干部的配备、培养,对纪检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4.坚持从严惩治腐败,不断提高清廉医院效能。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纠治医疗服务、设备采购、耗材采购、医疗纠纷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等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5.坚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宣传和宣讲力度,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建设廉政文化墙等形式,开展不同内容形式多样的岗位廉政、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勤政舆论氛围。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促进爱岗敬业、诚信务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