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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205018-6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2023年普通高中、中职(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公告

  为做好我州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查询、升学志愿填报、普通高中、中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方式 

  2023年中考成绩查询、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招生录取查询统一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csg.ynjy.cn)进行,互联网可以直接访问学生端地址:http://csgx.ynjy.cn/login;中职(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招生录取查询统一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进行。 

  二、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7月3日8:00后。 

  成绩查询方式:通过毕业学校专网环境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csg.ynjy.cn,互联网可以直接访问学生端地址:http://csgx.ynjy.cn/login,输入学籍号和密码登录(默认密码为学籍号后8位,考生登录后请及时自行修改密码)进行查询。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开放时间 

  7月4日上午8:00起至7月9日18:00截至。 

  (二)确认时间段 

  7月7日上午8:00起至7月9日18:00截至,考生志愿经学校(报名点)打印签字后为有效志愿。 

  (三)志愿填报地址及方式 

  1.普通高中志愿 

  使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csg.ynjy.cn),输入学籍号和密码登录(默认密码为学籍号后8位),登录学生端后进行填报,操作方法见附件。 

  2.中职(五年制高职)志愿 

  中职(五年制高职)学校志愿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填报。 

  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志愿包括“高职专项批、五年制高职批”和“中职批”(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三个批次。“高职专项批”和“五年制高职批”分别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中职批”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其中,“高职专项批”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的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专项招生。 

  四、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录取将于7月10日开始,从提前批次到参考批次,遵行我州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按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预计结束时间为7月20日。 

  特别提醒: 

  1.我州符合条件报考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云南民族中学、云南民族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等3所学校的考生,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招生条件请查询学校招生简章),跟州内民族班志愿不冲突。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在以上3所学校中选报一所。已被推送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中阶段的志愿投档,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志愿投档和录取。 

  2.云南省内州外民办高中学校在我州招生录取模式是网上填报志愿,严格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时间预计为7月17日,参加录取的学校派招生教师带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到红河州招考办报到,进行该批次高中录取,联系电话0873-3732960。 

  五、录取查询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一)普通高中录取查询时间:7月13日后。 

  (二)普通高中录取查询方式:每轮录取结束,考生登录到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csg.ynjy.cn),互联网可以直接访问的学生端地址:http://csgx.ynjy.cn/login,输入学籍号和密码登录后查询。 

  (三)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由县市招考办转发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 

  (四)中职(五年制高职)录取查询方式: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每轮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和学生志愿填报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使用高中阶段信息采集时的登录账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五)中职(五年制高职)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统一由各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 

  六、相关提示 

  (一)考生所报志愿类别及录取顺序:普通高中、中职(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同时填报和确认,录取时,州级先组织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省级启动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五年制高职结束后,再继续中职、技工学校的录取工作。 

  (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分批次、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录取模式,即“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根据平行志愿的原则,志愿有自然顺序,顺序很关键,录取过程中,凡被前面批次或同批次前面的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包括未录到的五年制高职、中职,技校)或同批次后面的志愿录取。 

  (三)考生在选择志愿时对没有填报资格的志愿,考生要主动回避。例如:有招生范围和条件限制的提前批、定向批、特长生等,录检过程中条件不符,录检时将被退档。 

  重要提示:填报志愿时,各类各批次都要把最喜欢,最想读的学校志愿放在靠前的位置,每个批次从第一栏开始选择志愿学校逐个往后选填,不想就读的学校(或专业)不必填报,已被录取的考生不退档。 

      附件: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考生) 

                         

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 

附件【附件: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考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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