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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40913-205001-8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公告
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本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出具了《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及下达了《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决定书》。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委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整改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2.州师范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不达标。
3.州师范学校未按要求联合开办5年制高职教育。
4.州农校未按协议开展合作办学。
(二)职业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5.红河州财政局违规收回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专项资金811.51万元。
6.州师范学校挪用职业院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补助资金284.07万元。
7.某公司挪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债资金3227.62万元。
8.职教园区建设指挥部违规使用职教园区建设资金41558.50万元。
9.州师范学校等3所学校学生教材结余款113.97万元未及时清理。
10.州师范学校及州农校结余资金和结转2年以上存量资金21.98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1.州农校等3所学校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574.15万元应缴未缴州级财政。
12.州师范学校应收未收租金5.05万元。
(四)职教园区及职业教育学校建设方面的问题
13.州师范学校违规将建设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涉及资金共计1014.94万元。
(五)党纪和财经纪律执行方面的问题
14.租金收入5.34万元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管理,形成“小金库”。
15.州师范学校违规为教职工个人报销差旅费2.99万元。
16.州师范学校等3所学校的10名教职工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创办企业或兼职。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10日,已完成整改问题11个,正在整改3个,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未严格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问题,印发了《红河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等,并有序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完成整改;针对州师范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不达标问题,已按规定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完成整改;针对州师范学校未按要求联合开办5年制高职教育问题,红河学院已派遣教师到校教学或由红河学院聘请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完成剩余教学内容,完成整改;针对州农校未按协议开展合作办学问题,已对校企合作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将学生送到合作企业进行培养,完成整改;针对红河州财政局违规收回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专项资金811.51万元问题,资金已安排下达,完成整改;针对州师范学校挪用职业院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补助资金284.07万元问题,已将资金原渠道归还,完成整改;针对某公司挪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债资金3227.62万元问题,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分两笔原渠道归还项目专债资金至河口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完成整改;针对职教园区建设指挥部违规使用职教园区建设资金41558.50万元问题,已追回资金10756.54万元,未追回资金30801.96万元,正在整改;针对州师范学校等3所学校学生教材结余款113.97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已清理7.31万元,未清理106.66万元,正在整改;针对州师范学校及州农校结余资金和结转2年以上存量资金21.98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审计期间已上缴州级财政,完成整改;针对州农校等3 所学校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574.15万元应缴未缴州级财政问题,正在筹措资金整改;针对州师范学校应收未收租金5.05万元问题,审计期间已收回租金,完成整改;针对州师范学校违规为教职工个人报销差旅费2.99万元问题,教职工已退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完成整改;针对州师范学校等3所学校的10名教职工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创办企业或兼职问题,教职工经营店铺或兼任职务均已注销或退出,完成整改。
三、持续推进未完成问题整改
针对整改未到位问题,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中等职业教育审计问题持续整改任务清单》,要求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