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4251-06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多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11月1日至6日,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公安局、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校园安全督导检查组,在全州范围内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一行分别到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等10个县市部分学校和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进行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访谈师生、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学校“三防”建设、食品安全、食堂“六T”管理、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求各校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督查组强调,要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如期完成“三防建设”和“4个100%”任务达标工作。要结合“净餐馆”专项行动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现年底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六T”覆盖率要达到100%,达标率要达到75%以上。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各地各校要加强和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欺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性侵、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加大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校园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按要求开展反恐防暴、地震、消防疏散等各项应急演练,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