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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192534-9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8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1〕40号

个旧市鸡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批的《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4-532501-04-01-274107)位于个旧市鸡街镇龙潭村委会旺龙庄小组,分两期建设,占地面积为28758.4㎡。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原料仓库、办公生活设施、供气系统、供排水系统及相应的环保工程等,规模为日产豆腐75吨、豆腐皮0.2吨(一期豆腐37.5吨、豆腐皮0.1吨)。项目总投资6794.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0.15万元,已取得《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个发改基础〔2021〕4号)。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采用符合要求的燃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要求后,分别通过6根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的收集和厂区环境管理,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确保无组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二)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做好项目与鸡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的衔接,确保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鸡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按规定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加强入驻豆腐作坊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生产规模及污水产生量,确保污水处理站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按规定配套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和中控联网,规范设置足够规模的废水事故池,避免出现事故排放。

  加强车辆运输和装卸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废弃无纺布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豆渣、废包装材料外售妥善处置,污水处理污泥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相关要求后,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处置。各原辅料、固废暂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个旧分局备案。

  (七)你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的100米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

  三、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0.64吨/年、氮氧化物≤5.56吨/年,由个旧市负责协调解决,纳入总量控制。

  四、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你单位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个旧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个旧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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