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192150-8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固废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2〕92号

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固废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10-532523-04-01-250269)位于屏边县白河镇白鹤加油站旁,拆除原有的磷矿粉成球加工生产线,将原有的厂房进行扩建,然后在扩建后的新厂房内新建一条10万吨/年的磷矿粉加工生产线和一条3万吨/年的磷渣磨粉加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9.16万元,已取得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磷矿球团和磷渣烘干废气分别经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标后通过各自20米高的1#、2#排气筒外排。

  严格落实生产车间封闭和喷雾洒水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和厂区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厂区设置雨污分流。规范设置厂房截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形成淋滤水外排地表水体。

  (三)加强噪声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设施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建立健全危废进出管理台账,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将本项目纳入厂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报屏边分局备案。

  (六)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

  三、按照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屏边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项目开工生产前,应依法完备其它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屏边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2年9月7日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