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192045-6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红河怡忠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阿勒泡沫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2〕132号
红河怡忠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红河怡忠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阿勒泡沫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6-532527-04-01-725749)位于泸西县中枢镇阿勒村,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和产品仓库、锅炉房、办公生活用房,主要生产设备共设置1台发泡机、14台成型机、1套熟化仓,以可发性聚苯乙烯新料为原料生产泡沫箱,预计年产泡沫保鲜箱400万只。项目总投资486万元,环保投资为40.53万元。项目已取得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聚苯乙烯颗粒树脂新料,严禁使用再生颗粒料种,生物质锅炉不得使用燃煤。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发泡成形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规定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35米排气筒排放。
严格落实生产车间封闭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和厂区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无组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相关要求。
(三)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软水制备系统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蒸汽冷凝水统一收集后,作为冷却补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止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加强车辆运输和装卸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妥善处置,锅炉灰渣和收集灰尘由周边农户运走作农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收处。各原辅料贮存场所、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进出管理台账。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泸西分局备案。
(七)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
三、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五、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泸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它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泸西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