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191945-5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平县铜厂乡2021年长寿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3〕11号
金平同裕种养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报批的《金平县铜厂乡2021年长寿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2-532530-04-01-479375)位于金平县铜厂乡铜厂村委会,租用金平县铜厂乡人民政府规划的生产厂房建设。以玉米为主要原料,辅以酒曲,经蒸煮、糖化、发酵等工序年产150吨包谷酒原酒。项目总投资48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1万元。项目已取得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生物质作为锅炉燃料,不得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蒸汽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实施定期监测,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生产车间封闭措施,加强厂区污水处理站除臭剂的喷洒,确保无组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污水处理站的建设,确保处理工艺、处理规模满足相关水质要求,废水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后使用罐车清运至周边农田进行灌溉,保障尾水池接纳尾水和事故废水的容量,禁止废水外排、漫流出厂区范围,并认真落实污水处理站、尾水池的防渗措施。
(四)做好污水处理运营及罐车运输台账资料管理,同时对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定期跟踪监测,确保出水水质满足相关要求。
(五)加强车辆运输和装卸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酒糟及时清运周边养殖场用作饲料发酵;压滤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收集后与锅炉燃烧废气布袋收集粉尘、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脂进行收集后按住建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净水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树脂交由厂家更换带走;各原辅料贮存场所、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废润滑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进出管理台账。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金平分局备案。
(八)你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的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
三、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你单位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金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它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金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