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629-8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弥勒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红河州弥勒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弥发改发〔2021〕1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红河州弥勒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片区现状:红河州弥勒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红烟路片区、竹园镇竹园大道片区、虹溪镇南正街片区,片区内房屋建设年代较早,建盖时受条件限制,建设标准参差不齐,建筑密度较大,与现行的房屋建筑规范要求相差甚远;片区内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狭窄、坑洼不平,缺乏雨、污水排放管网,供电线路乱搭现象严重,存在消防隐患等。各片区内“脏、乱、差”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居住条件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本项目的实施将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促进城市均衡发展,塑造城市新面貌,提升城市品质,并拉动城市建设投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三、项目名称:红河州弥勒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7-532504-04-01-623081)。
四、项目建设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建设性质:改扩翻建。
六、建设地点:弥勒市。
七、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改造共涉及改造2391户,改造方式为改扩翻建,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78789.41㎡,包括红烟路片区改造总建筑面积237251.23㎡、竹园镇片区改造总建筑面积162941.51㎡、虹溪镇南正街片区改造总建筑面积178596.18㎡。建设内容包括主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
建筑主体改造主要含:建筑屋顶改造(屋顶防漏及排水改造,屋顶隔热层改造建设);建筑套内改造(户厕改造、厨房改造、室内给排水及管网改造、电力线改造等);建筑外立面修缮改造(保留部分红砖墙面,并对其进行清洗和修缮,对局部外墙、公共过道及防盗笼等进行粉刷);改造建筑周边原小区附属工程修缮造。基础设施包括小区内道路、绿化、消防、水电气讯及其附属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工程83413.00㎡,给排水管网改造工程37417.97m,其中,给水管网11379.67m,排水管网14006.00m,雨水管网12032.30m;棚户区周边绿化工程改造51111.00。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8137.89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九、建设期限:26个月。
十、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并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意见》(2021097号)开展招标工作。
十一、抗震设防按规定执行。
十二、根据国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合理用能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已审核(核查编号:hhzfgw2021105)。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落实生产安全消防“三同时”,做好改造户的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严禁举债建设,改造不得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注意防火。
附件:1.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意见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