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311-07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屏边县年产200吨雨生红球藻粉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提请审查年产200吨雨生红球藻粉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屏发改发〔2023〕6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1〕571号)有关要求,云南云天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屏边县年产200吨雨生红球藻粉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位于红河州屏边县新现镇(屏边县农特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内);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2800万元。
三、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595.58亩,建雨生红球藻规模化养殖基地419.49亩,配套建设技术中心、室内扩种车间、室外温室玻璃大棚、次氯酸钠房、空压机房、藻液处理及烘干车间、原料仓库、污水处理站、办公楼、净化水处理房、原水储水池等设施设备。
四、项目主要能源消费情况。项目建成后,年电力消耗2402.5134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126.4096万立方米、年新水消耗1658017立方米,年柴油消耗32.832吨,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535.520吨标准煤(当量值)、9463.075吨标准煤(等价值)。本项目消耗的化石能源包括天然气和柴油,化石能源消费的综合能耗为1582.831吨标准煤。雨生红球藻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2.678吨标准煤/吨,雨生红球藻粉单位产品水耗8290.1立方米/吨,雨生红球藻粉单位产品化石燃料消耗量7.91吨标准煤/吨,万元产值综合能耗0.415吨标准煤/万元。
项目m值为0.044,项目新增能耗对红河州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五、建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设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体系。
六、请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州发展改革委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七、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向州发展改革委提出节能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后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如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项目规模和能源消耗量再次发生重大变动,应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九、其他事项参见云南云天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机构意见。
十、请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文后,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十一、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二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