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
- 索引号: 20240913-191229-1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红河州儿童福利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河州民政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红河州儿童福利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申请》《红河州儿童福利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资料收悉。经审查,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已办理《红河州发改委关于红河州儿童福利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社会〔2023〕338号)《蒙自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2503202300010号)《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蒙自市202400003号)等手续,由云南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红河州儿童福利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1-532503-04-05-439531
二、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红河州民政局。
(二)建设地点:蒙自市文萃路南延西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建设绿化面积 230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 9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94个,道路广场面积6300.68平方米,挡土墙100立方米,充电桩、大门、儿童游乐设施、室外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线等。
三、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214.27万元,其中:工程费722.54万元,其他费123万元,预备费68.73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300万元。
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四、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对建设场地及周边治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建设。
五、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开展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