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与进展
- 索引号: 20240913-191255-66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安监部门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监管
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营造安全的节日氛围。州安监局认真研判全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监管、全面深入排查经营环节各类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全州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抓好“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营造安全的环境。
严格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管理。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严禁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装卸人员无证作业;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做好流向登记,要求企业特别关注购买量大等异常情况,严禁非法流入社会(市场),用于恐怖活动。
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全州14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60人参加了红河州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举办的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同时,要求各县市安监局持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投入专项资金印制安全警示标识等安全宣传品免费发放至零售点和市民手中,让广大市民了解烟花爆竹安全购买、燃放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