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与进展
- 索引号: 20240913-191243-8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红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红河县大塘子坡新人民医院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修订红河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红安〔2021〕10号),决定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县安委会审核同意后,以安委会文件上报州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上述督办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县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后,本通知督办事项予以解除;请依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在事故结案后10个月至1年内,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及时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王亚东,3732829,邮箱: hhzawb@126.com。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